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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应焦作市司法局精神,河南苗硕律师事务所与河南风神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和焦作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分别联合举办法律免费咨询活动。在事务所赵振华主任的领导下各工作人员积极围绕“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接受咨询并义务解答法律问题。

上午,在冬日暖阳下,活动现场被“法”的氛围包围着。临时搭好的办工桌边吸引着众多群众驻足,有的领取宣传资料,有的进行法律咨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答,直到群众满意为止,看到询问人紧锁的眉头,愁苦的脸上终于出现了释然的微笑时。我们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感到无比的欣慰。都觉得这在提现我们一个法律人的价值。我发现此时,我更爱这份职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权威和法律效力。现行宪法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多次修改完成的,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全国人大先后多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12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弘扬宪法精神成为历年来最响亮的宣传主题。

  从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不仅是一个节日的升级,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路径,有利于培养公民对宪法从初步认识、到随后的忠诚、及之后的敬畏,乃至于形成最后对宪法的信仰情怀。有利于形成宪法至上、尊重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倘若不能有效实施、不能执行到位,那么再多、再好、再严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这样一来,不仅损害法律了权威性、政府的威严性,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性。而我们法律人的工作就是让高大上的宪法与我们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真正的用宪法、法律维护我们最切身的实在权利。



   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维护宪法尊严、捍卫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的具体行动。近年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宪法意识,目中无宪法,心中无法律,导致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时有发生。设立宪法日不仅能够树立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更是其悬在头上的一鸣警钟。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的行为和意识。使之做到将权利关在笼子里。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培养和增强宪法意识、法治意识,是一种契机,更是一种推动。因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其一,学习宪法,普及宪法知识。

 其二,信仰宪法,树立宪法权威。  

其三,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设立国家宪法日,目的在于向社会传播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公民责任。宪法的生命植根于民众,宪法的力量源泉来自于民众。我们每一位法律人都应当把宣传法律精神当作己任。向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宣讲宪法;开展一系列的报告会、座谈会、让弘扬宪法精神成为一种生活、一种常态。

虽然,国家宪法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宪法精神应当贯穿于每一天,宪法信仰应当普及到每个人。我相信,我们河南苗硕律师事务所在今后的发展中必将积极宣传宪法精神,维护法律的尊严,秉承我们创所的信仰:知子之恶,知苗之硕,修身齐家。知民之苦,知法之和,大学明德让这种精神一直传承下去

我们坚信,作为一名法律人,可以做的,还有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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